6月23日,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欧阳坚带队在兰州市就宗教界“党亲·国好·法大”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监督性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就更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大家协商。调研结束后,本报记者围绕如何正确认识宗教与国家的关系、如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问题专访了欧阳坚主席。
记者:如何理解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带来了中国宗教的健康发展?
欧阳坚: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政治观。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始终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因为有了党的坚强领导、党的政策的正确指引,才使各个宗教得以在中国大地长期存在、健康发展。其次,要运用正确的历史观。纵览和对比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苦难史、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的奋斗史,不难看出,正是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随着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特别是新中国的成立,我国宗教才迎来了健康有序发展的春天。第三,要坚持正确的群众观。教众、信众首先是群众,历来都是我们党团结和服务的对象。中国共产党的百年,也是与宗教界人士亲密合作、和衷共济的百年。因此,广大宗教界代表人士要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引导教众和信教群众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记者:如何看待只有国家的统一、稳定、富强,才会有宗教发展的土壤和环境?
欧阳坚:首先,要热爱祖国。宗教无国界,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有祖国。在中国这片土地上,无论信仰什么、干什么,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称谓“中国人”。因而,我们都应该有一种共同的情怀,那就是“热爱祖国”。广大宗教界人士要自觉同一切利用宗教分裂国家、破坏稳定的分裂势力和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其次,要热爱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所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了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的鲜明对比,雄辩地证明了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办成大事,才能发展中国,也才能让中国宗教拥有和谐的发展土壤。第三,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研究与运用相贯通,做好教义教规阐释,使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宗教思想体系,着力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因此,广大宗教团体要把“四史”纳入教育实践活动、融入讲经说法活动,用历史与现实、国际与国内对比和身边发生人和事,教育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树牢国家意识,深刻认识和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着力激发爱国的热忱,增强报国的使命和担当。
记者:如何理解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保障,就没有中国宗教的和谐、稳定和长远发展,具体应该怎样做?
欧阳坚:首先,要正确认识法律与教规的关系。法律是保障国家和社会秩序有序有效运行的基本制度。在一个国家无法外之法,宗教教规教义的阐释,都应该符合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其次,要正确认识教民与公民的关系。教民首先是公民,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的法律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利,每一位教职人员、信教群众都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第三,要正确认识依法治教和依规传教的关系。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管理宗教事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开展宗教活动,是维护宗教场所安全、正常有序传播教规教义的必然要求,是排除一切外部因素影响、实现我国宗教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因此,广大宗教界人士要树牢法治意识、公民意识,牢记“国法大于教规”,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把学法、守法、用法有机统一起来,使宗教活动始终走在法治轨道上。(李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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