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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 理顺祁连山生态管护与治理体制机制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民革甘肃省委员会反映,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规划总面积343.76万公顷,涉及祁连山、盐池湾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中农发山丹马场、天祝三峡国家森林公园等单位,其中涉及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56.07万公顷,占祁连山保护区总面积的78.54%。去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做好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目前,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推进工作总体顺利,但也存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如何与国家公园体制衔接、未划入国家公园范围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管理辖区的管理职责如何理顺等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尽快建立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管理机构。根据中办、国办关于《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要求,将整合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关国有林场等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建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统一行使相关事权。按照这一要求,建议将省上管理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相关市县管理的已纳入祁连山国家公园范围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整合,尽快建立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管理机构,加快理顺国家公园范围内的祁连山生态管护体制机制,为早日建立祁连山国家公园打好体制基础。

二、研究建立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未划入国家公园部分的管理体制。祁连山国家公园已纳入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8.6%的面积,保护区未被纳入的剩余面积将呈分片分块零散分布,管理难度大。目前,是由省上统一管理还是由区域相关市县管理,是继续保留目前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还是建立新的管理体制等问题并未给出明确答案,建议省上相关部门尽快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国家公园体制建立一并解决。

三、研究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范围内的国有林场,由于历史原因,虽加挂了保护区管理站的牌子,但实际管理均由地方政府负责。这次祁连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整合,牵扯到原国有林场管理主体的变更及其编制的上划调整、祁连山国家公园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界不统一等问题,同时,国有林场管理权变更后其原有的区域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职能地方政府如何承接均未明确。建议对林场范围全部属于国家公园范围的,应整体上划;对部分属于国家公园范围的,应按实际情况,兼顾林区职工权益该上划人员坚决上划,该保留人员坚决保留。同时,在改革过程中,应统筹地方政府、森林公园管理权限和职责,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四、建议省上协调国家部委争取将中农发山丹马场移交地方管理。中农发山丹马场是隶属中国农业发展集团管理的中央国有企业,区域总人口1.71万人,总面积21.96万公顷,划入祁连山国家公园11.54万公顷,占其总面积的52.6%。由于历史原因,山丹马场管理权先后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兰州军区后勤部、中牧集团和中农发集团行使,该区域历史上大部分为草原,耕地很少,曾是西大河和山丹河的重要水源涵养区。随着山丹马场经营方向的调整和发展转型,累计发展耕地3.1万公顷,这些耕地绝大部分位于高寒阴湿地区,生产条件极差,只能种植大麦、小油菜等低效作物,场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建议省上把握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机遇,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和呼吁,进一步理顺山丹马场管理体制,移交地方管理,以利该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本文系《甘肃政协信息》第56期,专报省委省政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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