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有力有序推进西和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近日,省政协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了《省政协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关于组建西和县脱贫攻坚帮扶小分队的意见》。
《意见》提出,将新组建产业扶贫、教育健康扶贫、安全住房、安全饮水、金融保险、就业技能培训、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八个西和县脱贫攻坚帮扶小分队。小分队要紧紧围绕2020年实现整县脱贫目标和脱贫验收标准,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缺多少补多少”的原则开展工作。要瞄准短板弱项,善于发现问题,着力强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决打赢打好西和县脱贫攻坚战。
《意见》明确了各小分队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各小分队队长由省政协各专委会1名厅级领导担任,队员根据工作职责划分,由1名西和县副县级领导、1名县直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和1名省政协工作人员组成。
《意见》要求,各帮扶小分队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每次工作时间在一周以上,如遇特殊工作需要,需蹲点落实。担任帮扶小分队队长职务的领导同志要集中精力专抓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所属专委会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工作。
《意见》强调,各帮扶小分队要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报省政协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帮扶小分队需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每季度形成专项报告向省政协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专题汇报。
来源: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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