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政协召开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精神,充分发挥各级政协党组在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近日,按照全国政协党建工作会议要求,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政协党组研究决定,在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分党组。
专门委员会分党组是党在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各专门委员会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分党组在省政协党组领导下工作,向省政协党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欧阳坚指出,政协专委会是在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的工作机构,专委会工作是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专委会设立分党组,是加强政协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委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委员中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际行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人民政协党的建设,以及充分发挥专委会基础性作用,提高政协工作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分党组职能和各专委会工作实际,目前,省政协各专委会分党组设党组书记1名,分党组成员2名;分党组下设党组秘书一职,由各专委会办公室主任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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