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领会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共甘肃省委十一届十次会议精神,在省政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的安排部署下,围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甘肃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这一主题,积极开展调研视察和反映社情民意活动,进一步加强立法协商和界别委员活动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一)认真组织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会议、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同时,认真组织委员积极参加省政协举办的学习活动,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力争社法委工作在新时期能够适应新要求,取得新成效。
(二)开展调研和视察。拟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处体系、防范和化解民事纠纷为内容,重点对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以及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促进甘肃社会稳定建言献策。同时对新型农村保险制度的保障能力和水平等问题进行专题视察,以推动这一惠民政策更好地落实。
(三)积极参与立法协商。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优势和界别优势,围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活动,努力做到立法协商有实效;积极联系省人大法工委和省政府法制办,关注我省2011年地方性法规(条例)的立法进展情况,组织委员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条例)立法前的协商讨论和修改工作。适时举办专题座谈会和社会热点问题情况介绍会,邀请法学专家、有关部门负责人讲授法律知识、通报有关情况,组织政协委员旁听典型案件庭审,为委员知情明政、履行职能创造条件。2011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我委将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关注“六五”普法工作。
(四)组织界别委员活动。按照省政协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员活动的意见》以及实施办法和补充通知的要求,突出活动主题、注重活动成效,组织界别委员开展1至2次活动,为委员发挥作用提供交流平台。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质量和水平。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执行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
(六)努力做好其他工作。1、积极配合完成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调研课题任务;2、承办常委会、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3、积极配合办公厅做好外省、区、市政协相关委员会来我省考察的接待工作;4、组织委员外出学习,开拓工作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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