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动态

政协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协要闻

委员:促农村小额贷款发展 完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2006年,我国邮政储蓄首开小额贷款试点,截至2006年中期,福建、湖北、陕西三个一期试点省共有28个地市、145个市县、515个网点开办了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累计发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2638笔,金额7112万元,平均单笔金额2.7万元;累计还贷1115笔,金额2892万元;贷款余额4220万元,平均单笔余额2.77万元,未出现不良贷款。

  小额贷款有效地促进了资金向农村回流,从而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来邮政储蓄大量吸收农村剩余资金,并通过各商业银行流向城市的局面,有利于补充农村进行生产、建设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很多金融机构单纯将其当成一件政治任务来完成,而忽视其作为一个金融产品的实质,缺乏基本的金融服务意识,导致农户在难以获得贷款的同时,更缺乏必要的资金使用指导。尤其是广大农村信息的闭塞,使其难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风险,并最终反过来造成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上升,也大大限制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农村金融事业的发展。

  国家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实行政策上的倾斜和优惠。通过对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免征利息税、减免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减少存款准备金、放松利率管制等方式和手段,对其进行必要的扶持,甚至从有关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财政补贴,以充分支持、鼓励各大金融机构将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同时,各金融机构通过建立跟踪回访和经营指导服务机制,定期开展贷后调查,跟踪了解贷款人生产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帮助贷款人解决生产经营中实际情况,从而有效降低贷款风险。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给予小额贷款机构以合法地位,尤其是尽快废除原有不合理的“只贷不存”规定,逐步放宽对小额贷款机构的种种不合理限制,配套相关政策措施,为广大农村和低收入者提供更全面、更细致和周到的金融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  刘汉元  
 


来源:人民政协报(责任编辑:王喆)

上篇:

下篇:

相关内容

    本网站访问总人数: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办公厅 技术支持:宏点网络

    最佳分辨率1920×1080 IE8以上版本浏览

    陇ICP备06000885号

    77-77
    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