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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8日,英国伦敦一家中医诊所。中医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英国发展至今,已逐渐走出唐人街,目前共有3000多家中医诊所和中药店遍布英伦三岛。 张和平摄 | |
中医药是我国优秀民族文化中的瑰宝,几千年来薪火相传,生生不息,至今仍在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代表委员们认为,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中医药事业,让中医药在世界医学之林挺起脊梁。
中西医应该优势互补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委员说:中医是否科学,有各种各样的判断标准,但最根本一条是:能否治病救人,能否保障人民健康,能否保障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5000年来大量实践充分证实,中医学不是巫医、巫术,而是治病救人的科学。
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可冀指出,有人认为西医应该“吃掉”中医,现代医学取代传统医学,因此建议“废除中医药”;也有人认为,中医应该“吃掉”西医,传统医学应该成为主流;还有人认为,中西医结合是中国医学发展唯一正确的道路。我认为,中西医应该“长期共存,优势互补,有分有合,共同发展”。不管是中医、西医、民族医,都应有一个共同目标――为人类的健康服务,取长补短,团结合作。
针对“中药有毒”、“中药不科学”的观点,一些医药卫生界委员认为:“是药三分毒”,无论中药西药都有不良反应。随着科学的发展,中药西药都要推陈出新,大力发展高效、速效、长效、安全的新药。
激活中医药创新潜力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创造的医学科学。绝大多数中医药理论、诊疗技术和方药都是中华民族独创的,是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资源,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具有独特作用。把中医药所具有的创造潜力发挥出来,不但会有力地推动中医药自身发展,而且将为世界医学科学发展作出贡献。
浙江省中医学院教授连建伟委员说,日本在我国“六神丸”基础上开发了“救心丸”,韩国开发了源于我国处方的“牛黄清心丸”,销售额惊人。日本厚生省早就将147个汉方制剂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其中汉代“医圣”张仲景《伤寒论》、《金匮要略》的方剂为72个,占49%。而我国到目前被批准的汉代张仲景方仅有肾气丸、小柴胡汤等6个。张仲景的方剂中国人吃了1800余年,外国人在大量地制造和使用,而中国人在放弃“国粹”,实在可惜。因此,应加紧开发目前世界上承认的中医古代经典方剂。
一些委员还提出,中医药是我国为数不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领域,应增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防止古籍和配方流失国外。
中医药立法迫在眉睫
当前,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最根本的是如何继承与创新。
中日友好医院主任医师李佩文委员指出,继承与创新是辩证的统一,必须充分遵循中医药的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绝不能排斥现代科学技术。我们既要把中医药已有的特色优势继承下来,发扬光大;又要顺应现代科技发展潮流,争取形成新的特色优势。要把中医药特色优势用标准、规范固定下来,让中医药发展坚持姓“中”,不能简单套用西医西药的做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委员认为,党中央提出了“中西医并重”和中西医“长期并存,共同发展”的方针,并将“发展传统医药”写入了宪法。但由于缺乏具体操作性的制度措施,扶持、保护、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力度不够。中医药法制建设滞后,是制约中医药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原因。因此,通过立法解决中医药发展的突出问题迫在眉睫。这是一项事关弘扬我国优秀文化、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的长远大计。
《人民日报》 (2007-03-14 第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