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动态

政协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政协要闻

让农民工子女享受平等教育



  “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中国流动人口规模已超过1亿人,其中少年儿童的比例占全部流动人口的19.37%,而其失辍学率达到了9.3%,贫困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流动人口子女的失辍学率更高。因此,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我省全国人大代表苏广林谈起这一情况时,表情凝重。
  苏广林代表说,目前,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教育已成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面临的一个新问题。这些来自农村的孩子们,长大后无论是留在城市还是返回家乡,都将成为未来劳动力大军中的一员。他们素质的高低必将对未来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我国政府为之努力实现的宏伟目标之一,但从目前情况而言,离“让每一个孩子受益”的目标仍有一定的距离。
  苏广林代表举例说:“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现状,概括起来,一是就学形式多样。这些孩子在公立中小学借读或在民办、私立学校就学,部分流动儿童少年就读于简易学校、流动人口子弟学校,少数流动儿童少年失学在家。二是收费名目繁多,种种教育费用成为流动儿童少年迈进正规学校大门的一道‘门槛’。”
  苏广林代表认为,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难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我国政府对人口管理采用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这种特殊的户籍制度形成了我国特有的二元社会结构。在这一户籍制度下,将劳动用工、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公民权益与户口性质相挂钩,并划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这不仅在诸多方面增加了流动人口的负担,而且将这种无形的压力殃及子孙,严重阻碍了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出现了一个政府领导下的两种公民意识,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中留下无法抹去的心理印记。
  苏广林代表建议,首先应当明确“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流入地政府的责任”。其次,要打破户籍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放宽户口迁移限制,实行适龄儿童无条件接受义务教育制度。同时,要充分发挥正规学校的主渠道作用,让更多的流动人口子女进入正规学校学习。坚持政策支持,逐步形成以“公立学校随班就读为主渠道,以农民工子弟学校为次渠道,全社会共同关心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格局。政府应给民办农民工子弟学校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包括校舍、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师资队伍和教育质量。城市流动弱势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经费,可以制定流入地政府和流出地政府财政共同负担的办法,让低收入的城市农民工家庭的子女也能享受到“两免”政策的照顾。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纳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范畴,弥补政府行为的缺失,使流动人口家庭享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确保每个失辍学少年儿童接受公平教育的权利。 本报记者张倩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上篇:

下篇:

相关内容

    本网站访问总人数: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办公厅 技术支持:宏点网络

    最佳分辨率1920×1080 IE8以上版本浏览

    陇ICP备06000885号

    77-77
    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