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一
促进特色文化产业类经济“大发展”
“制”“播”分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省政协委员张萍建议成立文化惠民工程,增加文化类影片的放映、建立免费博物馆和图书馆等。建议我省进行“制”“播”分离,增长文化产业收入和自主权,打破节目的制作垄断,将竞争引入电视节目制作领域。建议实行文化产业类单位的机制改革转型。建议“局台分开”和“局社分开”,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此外,她还建议聘用有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文化单位改制过程中所涉及的历史资产全面清查,特别是资产类存在历史无形资产价值的,一定要关注其中所蕴含的文化或文物价值。
拍摄“印象丝绸之路”以文化带动旅游发展
“甘肃文化资源丰厚,建议依托敦煌文化、丝绸文化、大地湾文化、麦积文化、崆峒文化及牛肉面饮食和百年铁桥文化,多民族汇聚特点等,以金城山庄夜景为基地,拍摄“印象丝绸之路”,以此来带动全省旅游、经济的大发展。”张萍表示:“建议在财政引导下,吸纳自由资金,降低门槛,建立甘肃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这样既支持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又解决了文化资金缺口,为基金繁荣作贡献,还增加了当地财政收入。”
建议二
构筑大文化产业长廊
省政协委员周鹰建议,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全力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构筑甘肃大文化产业格局。建议以兰州为中心,形成以敦煌为依托的西部文化旅游区;以兰州为依托的中部文化旅游区和以天水市为依托的东部文化旅游区。在此基础上,积极构筑开放的网络结构大文化产业长廊,串联各区域内文化要素形成文化经济开发带。主要是将包兰线、兰青线、兰新线、西兰线和青藏线沿线的文化集群,即:将草原文化、黄河文化、丝路文化等连接起来,形成西部文化产业大格局。
建议三
择兰州、天水等市作为文化代表性城市
“建设文化大省需要代表性城市作为文化洼地。”省政协委员马刚建议。我省城市的文化形象缺乏顶层设计,缺乏代表性和典型性。《甘肃省“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将兰州、天水、敦煌在未来五年确定为全省文化旅游中心。马刚建议,选择兰州等城市作为我省文化代表性城市,进行建设各有侧重点。天水以古文化及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传播为切入点;敦煌以东西文明交融、古今历史对话为支撑;兰州应扬长避短,挖潜掘新,大力弘扬甘肃本土文化,集中展示全省文化精品。
建议四
建立文艺人才引进专用基金
省政协委员马少青认为,应着力加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宏大的文艺陇军。马少青建议,采用灵活的用人机制,畅通文艺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通过单位聘用、项目聘用、外聘、兼职等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推动文化大省建设。健全对优秀人才和优秀作品的奖励机制,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将事业发展作为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措施。鼓励重点文化项目带头人实行协议工资制、年薪制。
加强文艺人才培养力度,应重视对青年文艺人才的培养。马少青建议通过培训实现文艺人才知识结构的转化和艺术功力的提升。通过文学研讨、评奖、评论等活动,发现和培养一批文艺后备人才,努力造就一支梯次分明、结构合理的文艺人才队伍。争取给基层文联在组织建设上给予支持,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建立科学化的人才选拔、考核、奖惩、淘汰等人才管理制度,倡导公平竞争。积极与全国有名的文艺期刊、报刊建立联络,长期推介甘肃作家;通过论坛、全国性文艺活动等长期有序宣传甘肃作家。
建议五
加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为此省民革建议,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财政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支撑,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政府投入机制,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创新财政文化建设资金使用办法,探索直接投资、补贴扶持、政府采购、委托生产、特许经营、项目外包等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新路子。另外建立中央、省、市、县四级经费保障机制,设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市州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和县级文化设施的填平补齐,以及乡镇、街道社区综合文化站实现全覆盖,资金投入可适当向村文化室和社区文化室倾斜。另外还要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以适当的财税政策支持社会发展公益文化事业。鼓励各行各业兴办各具特色的公益文化,多渠道、多形式、多样化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弥补由于公共财政投入不足造成文化设施欠缺的问题,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造血功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记者丁炜娜 马莉 郭涛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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