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省政协委员王祖国,是因为在1月26日政协甘肃省十届三次会议的“关注民生、共建和谐”专题议政会上,他的发言是牵动着老百姓神经的“住房”话题。在他看来,政府应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多建一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这样,既能让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也能缓解社会总体对住房的需求,从一定程度上遏制房价。
王祖国委员是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也是民盟甘肃省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平日在“打官司”之余,将一部分精力用在研究房价上。从2008年开始,青工委每年都要进行有关我省房价状况的专题调研。调研的结果是,现在,在兰州这样一个中低收入城市,有几处楼盘的房价已突破1平方米万元大关。不仅是省会兰州,我省不少市州城市的房价也虚高,已超出了普通市民的承受能力。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当听到徐守盛省长《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大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时,王祖国委员很兴奋。
“安居才能乐业。住房不仅仅有商品属性,也有民生属性,不能将其过度市场化。”王祖国委员说,解决中高收入阶层的住房靠市场调节,但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住房,政府有义务帮助解决。“《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明年为民办实事中的一项是‘新建廉租房3万套’,这是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一个好办法。”
但是,王祖国委员关注到,“没钱建”、“不愿建”是一直制约廉租房建设的“老大难”问题。有些地方建起来了,也没有有效运行。因此,他建议,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将廉租住房作为“民心工程”来抓,并且尽快研究和建立健全廉租住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廉租房是政府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临时性解困过渡措施,一旦这些人摆脱了贫困,就应及时迁出。”
王祖国委员还注意到,近年来,我省也加大了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将其作为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重要部分。2008年,《甘肃省经济适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去年,兰州市经济适用房投资达17亿元。“但现在的关键是,如何在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把经济适用房规范好,真正让符合条件的人享受到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杜绝一些人用虚假申报材料占用保障性住房资源,做到公平、透明,这是最重要的。”王祖国委员说。
王祖国委员认为,经济适用房是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涉及广大低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因此,政府要切实加强管理机构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资格审查、销售管理与监督。政府决策信息也可以借助网络等平台,做到公开透明化。对于高价倒卖房号、多买经济适用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应取消购房资格,并进行惩罚。
本报记者 宋振峰 网络编辑 梁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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