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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统一全国道路运输管理稽征标识

应尽快统一全国道路运输管理稽征标识  
 
李彦红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但交通部管辖的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和稽征上存在着诸多的不统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出行、高效管理、规范执法和部门形象等。

 
  一是运政热线各地不同。据了解,当前全国已有不少地方开通了运政投诉热线电话,目的是为乘客和运输从业人员排忧解难,提高办事效率,但各地热线电话号码的不同又给群众带来了不便。如果全国也有个统一的运政服务热线电话,将会大大方便车主和乘客。

 
  二是道路运政和稽征标识各地不统一,容易形成管理漏洞。如基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名称,各地在叫法上都很不一致:有的地方叫“道路运输管理所”,有的叫“公路运输管理所”,也有叫“交通运输管理所”、“交通管理站”,管理人员对这个不同可能会不以为然,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对此就有看法了。有的从业者所在地方管这一机构叫“公路运输管理所”,而因运输违章被外地的“交通管理站”查获,违规者就会认为对方是假运管、乱执法,无形中给管理部门的正常执法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征收养路费的单位名称也不一样,有的叫“公路稽征所”,有的叫“规费征稽所”,也有叫“养路费征管站”。相同性质、相同职能的管理机构,名称却不统一,不利于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


  三是各地的公路规费凭证在格式、纸张、印色、尺寸等方面存在相当明显的差异。由于各地的票证存在差异,就使得使用伪造养路费缴讫证的案件屡屡发生。虽然这几年交通部、财政部每年都要下发通知规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得擅自改变票据式样和防伪标记,对使用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公路养路费票据的,就视同逃缴公路养路费处理,但仍有些地方的票证不符合要求。此外,各省自行设计的客(货)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缴讫证就更不一样了,这些票证都是要随车携带以备检查的凭据,“统一”的问题不解决,纵使交通稽查人员有“火眼金睛”的本领,也难以辨别真假,还带来查与被查间为真假争执不休的麻烦。


  为此笔者建议:一、交通部应尽快落实,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运政投诉热线电话号码。二、凡是一地缴费全国通行的缴讫证,必须由交通部制作统一标准式样,并对各省进行监制。三、基层县级运政、稽征是直接与广大群众接触、办事、执法的管理机构,因此交通部应积极建议国务院统一全国机构名称,并应切合实际规范一线执法,明确统一着装,便于群众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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