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议政

议政建言/

当前位置:首页 > 协商议政 > 议政建言

省政协“精准扶贫”月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刘心刚:2017年,实现革命老区、藏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高中阶段义务教育全覆盖。具体为,上学政策。对这些地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初中毕业后,考入普通高中的,上普通高中;没有考入普通高中的,不通过考试,教育部门全部安排到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学习。补助政策。不管是上普通高中还是上中等职业学校,对革命老区、藏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均免除高中阶段(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书本费,对中职学生再按每生每学年2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
  2018年,以上的上学政策和补助政策覆盖到革命老区、藏区的全部人口,不管是否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2020年,以上的上学政策和补助政策覆盖到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全部人口。
  对享受高中阶段义务教育的中职学生的助学金发放标准,按物价上涨情况和政府财力适时适当增加。
  具体落实:
  各市、州组织对符合政策的家庭、学生的摸底建档。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按省教育厅安排,有计划地新建教学设施、学生生活设施,建设实训基地和增加教师队伍。
  建议根据:
  在贫困地区分步实施高中阶段义务教育,扩大中职教育规模,是我省落实国家政策的补课行动。这个事情之所以叫补课行动,是因为2013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原则上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强调要把普高职高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列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
  在贫困地区分步实施高中阶段义务教育,符合我省“1+17”扶贫方案中《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实质。我省将进一步促进优质职教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倾斜,实行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扩大职业教育在贫困地区招生规模。
  在贫困地区分步实施高中阶段义务教育,符合我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省情。从根子上讲,贫困的原因是人口素质,特别是人口文化教育素质低造成的。经济贫困的根源是知识贫困。因此,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根本措施,就是尽快提高贫困地区的人口素质。
  在贫困地区分步实施高中阶段义务教育,不会对我省财政增加太多压力。2015年,我省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7000-8000元,加上助学金2000元,接近1万元。2015年,我省初中毕业生35万人,革命老区、藏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初中毕业生不足1万人,革命老区、藏区的初中毕业生不足5万人,全省58个贫困县(市、区)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初中毕业生约有20万人。新增1亿元教育经费即可启动落实相关政策,最多新增20亿元教育经费即可实现我省贫困地区高中阶段义务教育全覆盖。而且,经费投入是分阶段增长的,不会对我省财政增加太多压力。
  陈慧:完善各级医院网络互联与互动。借助互联网,不仅上下级医院间可定期进行远程会诊、疑难病例讨论、术前方案风险评估,并逐步实现规范化和常态化。借助互联网,还可实现医疗联盟间的信息共享与互认,上下级医院技术交流和临床诊疗的实时进行。省市级医院还可结合协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针对性、实用性的学术讨论和交流,实现对县级重点学科共建、学术共进和医疗规程的改进与完善。网际互联的远程医疗将充分、有效地利用大医院的技术优势,弥补中、小医院的不足,逐步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在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效果。
  积极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高职医师基层多点执医是我省精准扶贫的工作形式之一。通过定期的医院下基层,上下级医院可以相互了解日常医疗工作的切入点和技术帮扶的着力点。同时,结合网际互联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使每位下乡医师的每次基层医疗工作都有方向、有主题、有日程,针对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学术讲座、现场技术培训与指导,以确保对下级基层医院的帮扶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医师多点执业质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贫困乡村下沉,共同促进基层医疗技术提高和专科诊疗工作的发展。在新农合补偿政策的有力保障下,建立高效、惠农的诊疗秩序,从根本上降低基层百姓就医成本。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全面落实。明确开展社区首诊、双向转诊试点的路径和关键环节。如:省市级医院适当压缩门诊工作比例,在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方面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县、乡级和社区医院应成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主体,与省级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医疗资源作用,从而实现有效分级诊疗、高效双向转诊。
  加强医学科普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实施医疗精准扶贫的落脚点,就是让群众提高自身的健康意识。扎实推进医学科普工作。省市级医院应构建稳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首先为基层医院的医疗人员开展医学科普教育集中培训。其次,基层医生应加强对城乡居民的健康服务和管理,如制定健康宣传计划、定期举办健康教育宣讲、健康沙龙、大型健康咨询活动等,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预防疾病能力。尤其要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宣传力度,督促群众形成健康生活方式、降低或延缓慢性疾病的发生,切实降低慢病对患者、家庭和社会保障体系所造成的经济压力。
  王保民:适当提高部分项目补助标准。如省上规定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每个安置点必须有50户以上规模方能审批建设,县乡觉得规模太大,补助标准低,落实难度较大。建议将搬迁规模由现在的50户规模大集中为10户左右的小集中,将目前人均补助8000元(户均4万元)提高到人均补助2万元(户均10万元);将我市农村道路补助标准由现在的每公里50万元提高到85万元。
  支持庆阳实施重点生态扶贫项目。固沟保塬工程。庆阳境内有万亩以上的塬面37条,其中市区所在的董志塬是现存面积最大、黄土层最厚、保存最为完整的一块黄土塬面,由于水土流失造成塬面严重萎缩,塬边咀梢成为相对集中的插花贫困片区。恳请省上报国家批复实施《董志塬区固沟保塬综合治理规划》,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从根本上改变塬边咀梢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状况。北部防沙治沙工程。环县紧邻毛乌素沙漠南缘,属半干旱草原向半干旱荒漠过度地带,土地沙化严重,该区域内贫困户土地产出率低,生存条件严酷。恳请省上报国家批准实施《庆阳市北部荒漠化治理规划》,设立专项资金扶持推进。
  曹勇:建议修改完善工程招投标条例。按照2000年国家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施工、货物采购、服务采购招投标强制标准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而我省2005年出台的《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的标准分别为50万元、30万元、30万元。近年来,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项目数量急剧增加,单体项目的投资额度也有了大幅提高,原有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的工作需要。建议:执行2000年国家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修订我省招标投标条例,将三大类项目招标规模标准分别提高至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切实降低招标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落地速度。
  建议根据贫困程度调整优化双联力量。我长期在基层工作,亲历了许许多多的活动,但从来没有那一次活动像双联行动这样深入持久、富有成效,从来没有那一次活动像双联行动这样得人心、受欢迎,让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干部真正得到了锤炼,作风真正得到了改善,双联行动已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代名词”和扶贫攻坚的“主动力”。陇南是全省最贫困的地区,9县区中有7个县区贫困发生率超过了23%,其中西和县贫困人口12.03万人,贫困发生率高达30.8%(这样的贫困县,全省只有古浪和西和2个县),底子薄、基础差、欠账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任务重。建议省上根据陇南贫困程度、主要致贫原因和省直单位的综合实力、行业特点,进一步调整加强重点贫困县双联帮扶力量,确保如期实现精准脱贫目标。
  朱国明:关于省建设厅、省扶贫办、省政府金融办联合出台在实施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方面一致性的贷款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的建议。
  省建设厅和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中指出,农村贫困户可以享受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这个内容是《省建设厅和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也就是说贫困户可以贷款实施危房改造。但在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和省政府金融办关于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中指出,各相关单位要监督贷款户将贷款用于发展富民增收产业,不得用于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这个内容是《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甘肃保监局关于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从两个实施方案中可以看出,贫困户在贷款实施危房改造政策方面口径不一致。为此,建议协调出台在实施农村贫困户危改方面一致性的贷款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建议按《省建设厅和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落实,确保精准扶贫政策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
  关于增加扶贫易地搬迁项目资金支持的建议。
  在实施扶贫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过程中,基础设施方面涉及的农村安全饮水、安全用电、道路通畅、农村文化活动广场和村部建设等投资大。但在安置点每人补助8000元的标准下,其中只有2000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这使在实施涉及水、电、路、村级文化活动广场、村部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缺口很大。为此,建议增加扶贫易地搬迁项目资金支持,安置点每人补助标准由8000元增加到20000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由2000元增加到5000元。
  尚勋武:争取中央支持补齐基础建设短板,打牢脱贫致富的基础
  建议省上动员多方力量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中央提出建议,呼吁解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一方面呼吁中央制定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县水、电、路、文化、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最低建设标准,按照小康目标规划,由中央财政支持进行达标建设。另一方面呼吁中央取消对集中连片贫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县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地方财政投入配套资金的规定。
  推进金融支持,壮大富民产业
  建议将扩大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担保的范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使农民财产权有可能成为有价值、可抵押的资产。我省已经启动了“三权”的抵押贷款试点,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改进,扩大推行。在扩大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担保办法的过程中,建议省委、省政府同时考虑推进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加快建设农村“三权”交易平台建设;二是鼓励中介机构对“三权”现金价值进行评估;三是积极向全国人大反映情况,请求启动《担保法》中有关条款的修订。
  加大对贫困地区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撬动金融支农。担保机构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抵押资产与银行要求不衔接的情况。省上已经对58个国扶县注资5.8亿元,用于成立担保机构,通过担保资金的注入,产生了明显的放大作用。但是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担保公司不能获得持续壮大,撬动贷款的作用发挥有限。建议省上公共财政增量部分拿出适当资金对担保机构进行持续注资,撬动金融资金投入三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民间资本与政府资金以股份制方式进入担保机构,壮大担保机构的实力。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村信贷产品,支持农业发展。从实施的效果看,贷款量大的集中金融信贷产品是“双联贷”、“妇小贷”。这些产品都是基于支持“三农”发展而专门设计的,实施效果好是金融创新与农村实际、政策有效结合的结果。要继续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金融创新,不仅在我省农业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发展方面进行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与金融相匹配,还应当在已有的“双联贷”、“妇小贷”的基础上,面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推出无担保、无抵押、还款期限较长的信用贷款产品,真正为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起到助推作用。省上委托兰州银行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兰州银行要进一步延伸农村经营网点,并加强与村镇银行的合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省上应积极鼓励多家银行竞争性参与,促进贫困户小额贷款快速、健康发展。
  张有成:扩展易地搬迁安置的范围和方式。除可以采取小规模集中安置、插花安置等方式外,还可以允许进城自购房安置,既节约了扶贫资源,又推进了城市化进程;在插花安置中,可以探索购买安置地原有农户(已进城居住,具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闲置的住宅,通过简单的维修即可居住,最大程度地减轻搬迁群众的经济负担,充分利用土地等资源,更快地帮助贫困户恢复生产力,也盘活了迁入地的存量资源。
  取消贫困县级配套资金,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建议由中央和省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并取消县级配套资金,出台管理制度,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在加强资金监管、审计的同时,建立和完善规范统一的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如:易地扶贫搬迁中,自愿搬迁的贫困户可以给以一定的经济补偿,协助其办理户籍迁移等手续,帮助其顺利搬迁,以易地安置后的经济收入、在当地的生活水平等作为评价依据,来考评该笔扶贫资金的使用绩效。
  进一步细化易地搬迁扶贫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小、散、乱、差、贫等问题。
  村内搬迁安置。按照人口适度集中,整合利用供水、通路、通电等基础设施投资,集中使用教育、卫生等公共资源,将居住在偏远山区的贫困人口,集中搬迁安置在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区域,一般规模应在40户左右。
  乡内搬迁安置。如果本村内没有搬迁安置的条件,可在本乡(镇)范围内、条件较好的地方跨村域搬迁安置。优点是搬迁地文化、习俗等相似,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安置对象接受度较高,并便于将搬迁安置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考虑。
  县内搬迁安置。县级政府是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本县域内统筹解决本县域内贫困户的搬迁安置,能够充分发挥县级的统筹协调作用。
  县外搬迁安置。县域内需搬迁安置贫困户较多,本县内无法协调安排的情况下,需要本市州域内统筹协调,甚至需要跨市、跨省易地搬迁安置。优点是最大程度的为贫困户提供较优良的生产、生活等资源,能让其尽快地脱贫致富。缺点是安排地距离原住地较远,文化、生活习俗等与迁入地有较大差异,迁入落户后不能很快适应。因此,县域外的搬迁安置应该采取整乡或多乡镇搬迁安置。
  需要重视的是,易地扶贫搬迁的同时要积极完善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保证搬迁贫困户顺利落户、入学、就医等正常权益。
  贫困因素、程度分类、分级评价机制不健全,导致异地搬迁扶贫措施简单,未按照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采取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措施,存在平均主义,未实现精准扶贫的目标。如:居住在边远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等地的现有贫困户,是扶贫开发最难啃的“硬骨头”,易地搬迁安置是较好的出路。但是,因为补助资金少,享受扶贫资金补助搬出来的多是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户,而这些农户中的相当部分人已在其它地区务工、就业,已具备了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但仍然在整体搬迁的范围内,造成了有限的扶贫资源的浪费,也给他们增加了经济负担;相反,贫困户特别是最穷的农户却因为补助较少,根本搬不起,仍然保留在当地生活,影响了异地搬迁的进度。
  钱加绪:省委省政府出台的“1+17”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是我省扶贫工作以来,工作力度最大、投入力量最多、联系实际最紧、措施办法最精准的作战图和时间表,在甘肃大地引起强烈反响。方案实施以来,各级各地立足实际,聚焦扶贫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学习贯彻迅速,落实措施得力,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涌现出了许多特色做法和工作亮点。同时,在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学习宣传方面还存在领会精神实质不到位和宣传普及不够的问题;在措施精准方面还存在脱贫措施单一、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在贫困群众教育方面缺位、因懒致贫问题有日益严重的倾向;在富民产业培育方面还存在组织化程度不高的问题;资金的投入和需求还有差距。
  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进一步加大扶贫攻坚投入力度。在资金投入方面,进一步理清投资渠道,突出投资的重点和针对性,紧扣脱贫时限,着力解决制约贫困村脱贫的关键问题,防止发生“撒胡椒面”,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在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上,区分五保户、无能力建房户、贫困户、一般农户,细化差异化补助政策,提高特困建房户补助标准,解决这类农户建不起房及因建房导致返贫的问题。应进一步明确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村组道路、河堤、文化广场、宽带网络、饮水入户)等项目的投资渠道及资金来源,着力破解农村“最后一公里”的瓶颈制约,让贫困群众真正获得幸福感。
  进一步明确扶贫部门与行业部门扶贫攻坚的任务和职责。建议农口部门承担贫困村培育壮大富民产业的职能作用,扶贫部门承担贫困户危房改造、科技扶贫等到户项目和技能培训到人项目的工作职能,切实解决扶贫部门既修路建房引水,又负责到户到人产业培育,项目安排分散的问题,确保年度预脱贫户项目扶持全覆盖。
  进一步增强对农民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彻底改变培训使用两张皮的现象。要明确培训目的,把培训和产业培育、岗位需要和直接就业密切结合起来,通过培训使农民有技能致富;要以贫困群众为主要对象,以驻村帮扶工作队、村党支部为主要力量,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用身边致富典型的励志教育,摒弃等、靠、要懒惰思想,大力弘扬勤劳致富光荣、因懒贫困可耻,从思想层面上拔出因懒致贫农户的惰性根源;对具有正常劳动能力和生产资料,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经教育无效,应剔除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从政策层面杜绝因懒致贫的问题。
  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宣传工作力度。一方面,继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精准扶贫重大意义和政策文件,宣传总结报道精准扶贫典型实例和工作经验,营造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浓厚社会氛围;另一方面,驻村帮扶工作队,要结合村情实际和扶贫实践需求,用通俗易懂的形式,组织编写宣传精准扶贫政策知识的“明白纸”、小册子,把精准扶贫各项政策措施转化为脱贫致富的具体成效。
  统筹考虑非贫困村和贫困村项目资金安排。当前,省市各类项目资金集中向贫困村倾斜,对非贫困村的投入支持相对减少,但大部分非贫困村在基础建设、公共服务保障等方面也还有很多欠账,建议省里统筹推进非贫困村和贫困村的扶贫开发问题。
  宋维平:注重水利工程建设。建议在有条件的贫困片区新上一批水利工程发展水地,人均达到1亩,就能实现稳定脱贫;在没有条件的贫困片区新上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人畜饮水,发展养殖业,探索发展园林经济,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制约贫困片区发展和困扰人民生产生活用水的问题。
  注重村组公路建设。会宁县农村公路网络化程度不高、通达面不广、通达深度不够,“断头路”、“瓶颈路”分布面广,通乡油路建设中一般都是通到乡镇政府所在地,通畅工程建设中一般都是通到建制村所在地,组与组之间、村与组之间道路联通不畅。为此,建议加大农村道路建设力度,整合资金,整片区实施交通项目,首先打破地界统筹解决贫困片区内县乡公路路况差的问题,再打破村界整片区实施村组道路畅通工程,让县乡村组道路联网,打通产业路、通户路。
  注重整合资金和项目。在落实省委、省政府“1+17”工作方案时,应防止项目分散,资金“撒胡椒面”的问题,确保有限的资金真正发挥效益。建议打好涉农项目资金组合拳。为了加强省级扶贫项目与资金的横向沟通和省上与县级之间纵向沟通,建议由县级党委、政府在每年年底制定下年贫困村精准扶贫计划,确定贫困村发展目标,资金需求数量,由联系县的省级领导年底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在县上召开项目协调会,确定资金,现场审定项目,并产生会议纪要,敲定的项目由县上组织实施,省上组织验收考核。建议对专项扶贫资金、新增财政资金,切块一部分下达到县区,由各县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用于解决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问题。
  康占彪:今年实现整体脱贫,在村上有几项硬指标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主要是电和路方面,水和房方面问题不大。
  水方面:村上现有农户261户,第一批自来水已入水到户180户,还需81户,入户率69%。第二批计划再接50户,入户率能达到95%。
  房方面:松川村261户农户中已实现安全稳固住房的有216户,占82.7%(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有101户;在城镇购房和易地搬迁的有53户;在城镇打工或陪子女上学长期租房的有62户)。160户农户虽然不是砖瓦房,但不存在安全隐患。因砖、瓦、水泥等建筑材料和人工工资不断上涨,修建房屋所需费用越来越高,建议在危房改造方面提高补贴标准。
  电方面:虽然全村所有农户都用上了电,但随着养殖业的不断壮大,动力电的需求逐年增加,尤其是农户铡草搞青贮受到极大地限制,动力电改造已经列入计划并争取年内完成,建议尽快落实动力电改造项目。
  路方面:村上现有5条道路33公里,今年已砂化1条5公里。其余4条也已列入交通部门的硬化砂化道路项目储备库里,计划逐年解决。但每逢雨雪天气,泥泞不堪的道路还是严重影响着村民的出行,村民迫切地希望尽快改善出行条件。同时,对照所有村民小组通村道路硬化或砂化的目标,差距还很大。建议调整计划,提前集中下达项目,争取年底实现所有通村道路的硬化或砂化,改善出行条件。
  富民产业培育方面:针对农户种养殖积极性高,建议在种养殖项目上,特别是养殖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上加大扶持力度。
  王广平:坚持以产业项目为载体,严把贷款投放关。建议各县(区)政府在全面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需求调查的基础上,严把贷款投放关,把帮助贫困户确定产业发展项目作为扶贫小额贷款发放的关键条件,按照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需求,精准确定贷款支持对象和脱贫方案,防止扶贫小额贷款发放“一哄而上”,出现贷得出、用不上或者用于消费,造成无法产生效益的问题。
  坚持以“造血”为导向,创新贷款运行模式。为用足用好扶贫小额贷款政策,促使扶贫小额贷款在促农增收中发挥好“造血”作用,建议各县(区)政府坚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有发展需求、但无经营能力的贫困户,探索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农村致富带头人承贷承还,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制定增收计划及利益返还方案,带动贫困户增收的贷款运行模式,提高扶贫小额信贷的使用效益。
  坚持以信用建设为推手,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扶贫小额贷款面宽量大、额小分散,建议以政府为主导,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开展诚信宣传和教育,积极推进贫困地区信用乡(镇)、信用村组、信用农户以及“五星级文明户”的评定和创建工作,将信贷约束与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要求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违约惩戒机制,引导贫困户树立诚信意识、信用意识,着力为精准扶贫小额贷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增强农信社支贫动力。建议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将财政资金与涉农项目资金的存放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的贡献度相挂钩,向农信社予以适当倾斜,从而促进农信社聚集更多的资金,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和精准扶贫工作。
  霍卫平:建议省上能够出台支持通贫困村自然村道路建设的政策。
  目前,交通部门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中,仅将通行政村道路建设纳入,未将通自然村道路建设纳入,且国家对“十三五”期间通自然村道路建设暂无明确的政策支持,因此通贫困村自然村道路建设缺乏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甘肃省一般每个行政村都有5-10个自然村。所谓通行政村道路硬化,只是通了村委会所在地一个较大的自然村,而通其他4-9个自然村的道路未硬化。所以没有通自然村的道路,通行政村道路硬化是不全面、不完整的,精准脱贫也就会大打折扣。因此,建议省上能够制定出台刚性政策,要求市县落实一定资金,引导群众投工投劳等措施,按照每县每年至少完成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额、每公里10万元的标准,砂化通自然村道路,以解决通贫困村自然村道路建设欠账较大的问题。
  建议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价优惠政策。
  有些贫困地区受自然地形地貌的限制,饮水安全工程大多为高扬程提水工程,用电量较大,但由于电价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增加了制水成本和贫困群众负担,影响了工程正常运行。建议省上协调供电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227号)第29条规定:“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设计用电量按有关规定纳入全省农业排灌电价控制基数,按地表水、地下水扬程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农业排灌优惠电价”;省物价局、省发改委《关于调整甘肃电网销售电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价商〔2006〕191号文)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取消农村人畜饮水提灌用电价格类别。农村人畜饮水用电,按地表水、地下水扬程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农业排灌电价标准”(相应类别的电价标准分别是:农业排灌地下水100米及以下扬程0.187元/kwh,100米以上扬程0.15元/kwh;地表水100米及以下0.187元/kwh,101-200米0.085元/kwh,201-300米0.075元/kwh,301米以上0.055元/kwh。贫困县农业排灌0.1509元/kwh,其中高扬程提灌:提地下水100米及以下0.12元/kwh,提地表水的101-200米0.0680元/kwh、201-300米0.0600元/kwh、300米以上0.0440元/kwh),要求各县区严格执行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应类别的优惠电价,以减少电费支出,降低供水成本,减轻群众负担,促进工程良性运营。
  王锁:高度重视农村“小校额”教育问题。
  近年来,由于受计划生育政策、农民工随迁子女进城就读人数增多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农村学校“小校额”现象大量出现。定西目前有10人以下的小学和教学点364所,学生1411人,教师595人,其中10人以下小学156所,10人以下教学点208所。空壳小学和教学点有340个。“小校额”使学校无法开齐开足规定课程,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同时又造成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为此建议,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将10人以下小学和教学点的学生就近转移到乡镇中心学校就读,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并由政府补助学生食宿费用。据我们调研估算,按照农村小学生每天16元(早餐4元、午餐6元、晚餐6元)发放伙食补助,每学年按照200天计算,伙食及住宿补助总计应为3200元,减去国家每天4元共200天的营养餐补助和寄宿生生活补助1000元,每学年每生还需补助生活费1400元。
  倾斜支持贫困偏远乡村项目建设。
  根据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不得列支项目建设所产生的设计等各类费用。如土地两费、项目的前期调研评估、后期管理服务没有列入预算,导致一些项目前期跟进不及时、论证评估不充分、后续管理不到位,无法实现项目效益的最大化,甚至制约了项目的推进落实进度。我帮扶的岷县秦许乡在实施今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委托双联单位兰州铁道设计院设计,免去了设计、勘察、施工图预算等70.95万元费用,但仍有工程监理费、招标代理费等94.42万元和秦许村集中建房点土地两费60万元共计154.42万元无法解决。为此建议,在贫困乡村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上,应考虑贫困乡村,特别是偏远的贫困村在基础设施、建设运输成本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增加项目资金和物资预算投入,以便项目能顺利实施。
  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后续管理机制。
  定西市特困片带由于投入的扶贫资金有限,造成项目覆盖面低,扶持效益发挥慢,同时,还普遍存在着项目后续管理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致使有些公益性到村到户的基础设施项目损毁严重,项目难以发挥出长久的扶持作用。为此建议,首先,要在贫困乡村中明晰公益性扶贫项目的主体管理责任,把扶贫项目管理维护的职权赋予村级组织。其次,要把贫困村公益性扶贫项目后续管理纳入专项扶贫规划,依项目性质每年列入一定比例的管理维护经费,或明确规定将公益性项目维护纳入贫困村“一事一议”投工投劳范畴,确保扶贫项目实施后有人管、有钱管。同时,要在贫困村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和扶持项目的资产台账,认真核查项目实施后形成的公共资产和资产增值部分,并以此作为充实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手段,显现村级经济组织和贫困农户的主体、主人地位,使各类扶贫资产和项目有账可查,资产保值,并能够发挥出长效的扶持效果。
  郭层城:考评关口前移,着力源头管控,强化扶贫对项目入库立项的评估。
  应对列入扶贫项目库内项目从地域特色、产业发展前景、建设时间、资金需求和扶贫效果等多方面进行预评价,尤其是对项目的生态效应进行预评,以有效防止决策失误造成的资金损失,提高扶贫项目的精准性。克服扶贫资金重点投向“龙头企业”和“种养能人”,降低了对真正贫困户、贫困人口的倾斜效应和帮扶实惠。此外,如何完善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使信息更加真实完备,在扶贫工作中有效发挥精准识别的指引性和针对性,还需在实践中不断改进。要加强人大、政协、群众、社会舆论对扶贫项目投向和施实的监督。
  强化对已完成扶贫项目使用绩效的后续评价。
  通过对已完成扶贫项目使用绩效的后续评价,有利于对已完成扶贫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类扶贫项目的后续管理和维护,能够有效防止已完成扶贫项目因管理维护缺位造成严重毁坏甚至废弃的损失,从而有效杜绝重复建设。我们在定西和天水的调研中了解到,一些整流域、整片开发项目,通过整合资金大力培育蔬菜种植等主导产业,成效很好,实现当年的阶段性脱贫目标也问题不大。但是能够支撑该产业持续发展的深加工、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关联项目亟待跟进。同样,我省多地大量培育的以养殖和中药材种植为代表的富民产业,对脱贫减贫帮助很大,但保障其稳定增长的完整产业链条远未形成,产业后续发展的动力严重不足。因此要加强已建成扶贫项目的后续管理和维护。一要在地方财政中设立专门的配套资金,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以确保对已建成的扶贫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后续管理和维护,有效防止已建成项目因管理维护缺位造成严重毁坏甚至废弃的损失,有效杜绝重复建设;二要安排好已建成种植、养殖类扶贫项目的后续发展帮扶资金,保障项目的发展后劲。
  进一步提高扶贫项目评价的精细化水平。
  首先应防止以审计和验收代替评估。审计多针对资金的规范使用,而验收也多侧重项目质量、工期等,因此审计和验收只是扶贫项目评价的一部分,并不能涵盖对项目使用效益的应有评估。其次应改变目前扶贫管理部门“自投、自评”的评价方式。对扶贫项目评估进行严格的程序设计,对参加评估的部门、人员、评估指标、问责机制都应该做出明确的规定,并考虑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专业评价制度,增强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同时还应加强和保障对扶贫项目验收和评估应有的监督。再次,应在评价体系中更多设计、补充和细化能反映扶贫资金使用的社会效应、经济效应和生态效应的量化指标。

上篇:

下篇:

相关内容

    本网站访问总人数:

    主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甘肃省委员会办公厅 技术支持:宏点网络

    最佳分辨率1920×1080 IE8以上版本浏览

    陇ICP备06000885号

    77-77
    77-77